持續4個月!市建委開展建設領域市場秩序專項整治
近日,市建委召開我市建設領域市場秩序集中專項整治動員部署會,開展為期四個月的集中專項整治,遏制建筑工程違法發包、違法分包、轉包及掛靠(“三包一靠”)等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全市建筑業健康有序發展。
整治范圍: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
整治目標:通過四個月的集中專項整治,做到在建工程項目參建企業自查自糾100%覆蓋,監管部門隨機抽查項目數不少于總量20%,立案查處案件數量同比增長50%,推進企業自律,營造良好的市場競爭氛圍。
整治重點:對項目建設單位和項目的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分包)、勞務企業進行重點檢查,對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項目或被投訴有違法行為的項目進行重點抽查。
對項目建設單位,重點檢查:
?1、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
?2、依法應當招標未招標或未按照法定招標程序發包;
?3、設置不合理的招標投標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4、將一個單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不同的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單位;
?5、納入實名制監管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撥付人工費用至農民工工資專戶。
對項目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分包)、勞務企業,重點檢查:
?1、將工程轉包、違法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2、是否按規定設立項目管理機構,項目經理及技術、質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員是否符合任職資格,是否與施工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工資和社會養老保險關系,是否按照工程投標和合同約定到崗,是否隨意變更,是否履行管理責任;
?3、合同約定由承包單位負責采購的主要建筑材料、構配件及工程設備或租賃的施工機械設備,由其他單位或個人采購、租賃,或施工單位不能提供有關采購、租賃合同及發票等證明,又不能進行合理解釋并提供相應證明的;
?4、是否借用他人名義承攬工程或以聯營、合作、個人承包等形式或名義,直接或變相轉包、掛靠;
?5、施工合同主體之間沒有工程款收付關系,或者承包單位收到款項后又將款項轉撥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又不能進行合理解釋并提供材料證明的;
?6、專業分包單位是否將其承包的專業工程中非勞務作業部分再分包,專業作業承包人是否將其承包的勞務再分包;
?7、施工總承包單位是否及時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施工總承包單位是否按月及時通過工資專戶發放工人工資,項目農民工工資是否存在代簽行為;
?8、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分包)或勞務企業是否及時為現場的農民工辦理用工實名制登記手續,并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且注明工資發放金額、周期等;
?9、對于項目部管理人員,是否按規定參與“寧勤績”考勤;對于現場工人,項目現場是否配備人臉考勤設備,或已配備人臉考勤設備但數據未實時上傳至“南京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項目考勤臺賬是否存在代簽行為;
?10、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專業承包(分包)是否按規定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對以下項目重點抽查:
?1、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項目或事故企業承接的其他工程項目;
?2、因工程質量投訴高發、降低安全生產條件被納入重點監管項目和重點監管企業承接的其他工程項目;
?3、因“三包一靠”等違法行為被投訴的項目;
?4、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被多次投訴或發生群體性的項目;
?5、考勤管理系統數據顯示不正常,及相關制度不落實,經預警督促,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項目;
?6、自查自糾不到位的企業所承接的工程項目。
階段安排:本次整治行動自《關于開展建設領域市場秩序違法行為集中專項整治的通知》印發之日(3月29日)開始,分為自查自糾階段和抽查階段。市建委成立督導小組并對各轄區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分析,進一步優化、健全長效工作機制。
自查自糾階段。各企業4月11日之前完成自查自糾工作。各有關項目、企業對照《建設領域市場秩序集中專項整治自查表》,依據《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進行自查整改。
隨機抽查階段。各監管機構、各區行政主管部門對所監管的項目逐一排查。對于排查中發現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問題線索的,予以重點抽查。對提出整改的,跟蹤督促,確保落實到位;對立案查處的,依法依規嚴厲查處;對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本次整治遵循“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原則進行全面排查,嚴格依法依規處理。同時,市建委將通過整治加強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相關人員法律法規教育,運用典型案例進行警示教育,增強市場主體自主守法意識。